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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艺良: 珠澳合作应予珠海更多授权

    来源:珠海特区报    作者:杨康 付洪军 张东明    2014-09-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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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去年提出将珠海升格为“单列市”之后,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委员会委员刘艺良在两会期间再次建言,呼吁内地政府赋予珠海更多“特权”,进一步加强珠澳两地交流合作。

  权限不足影响合作效率

  刘艺良近日在北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近年来澳门与珠海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逐步加强,比如两地政府间已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在环保、治安等方面的协调合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他同时指出,由于澳门是隶属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珠海是广东省下辖的地级市,这种行政级别上的差异客观上影响了两地交流合作的效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

  “现在双方的沟通还不够直接,很多事情还必须通过广东省才能协商解决,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刘艺良说,比如拱北口岸改扩建问题,即便珠澳两地政府之间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但由于牵涉到边防、海关等多个中央直属部门,作为地级市的珠海权限不足,在与这些部门的沟通上就难免“力不从心”,影响问题的快速解决。

  刘艺良还认为,相对于具体问题,级别与权限的限制对珠澳之间一些制度性机制性的沟通协作影响更大。“其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很多内容的执行者都是珠海,但珠海在处理涉及澳门的重要决策时,基本上都要请示广东省甚至中央政府,客观上影响了框架协议的执行效率。”

  授权同时还需资金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刘艺良曾在去年12月举行的“珠澳合作发展论坛”上呼吁将珠海破格升级为类似深圳一样的计划单列市,通过行政级别的提升使珠海获得更多的行政权限,以此提高珠澳两地沟通合作效率。

  “现在看来,将珠海直接升格为单列市难度较大,但内地政府赋予珠海更多行政特权却是可行的。”刘艺良建议说,广东省政府可以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基本原则下,多授权给珠海政府,以方便珠澳之间更加直接的合作沟通。

  刘艺良认为,这些授权应该包括基建、口岸、通关关税、环保等多个方面,广东省政府可针对每个类别出台专门的特别政策。获得上级授权后,珠海市政府可以通过组建专业小组与澳门特区政府直接对接,提高沟通效率,加快合作进度。

  刘艺良还建议说,广东省在给予珠海更多授权的同时,还应该在财政资金上予以配套支持。“毕竟很多政策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资金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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