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专家名人观点 >> 正文

陈振东:完善立法更要加强道德建设

    来源:人民网    作者:席锋宇    2014-09-08     浏览:

  • 字体: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现在中央提出学雷锋常态化,就是公民道德建设中非常好的做法。”陈振东委员提起的道德话题,引起了许多委员的共鸣。

      去年“小悦悦”事件引发各界反思,“社会道德滑坡”的说法屡屡见诸报端。对于加强国民道德建设,大家没有异议。但是,在是否要用法律为道德保驾护航的问题上,委员们却有不同的声音。

      陈振东委员的观点是,政府必须为社会道德提供有效和足够的制度保障,尤其是法制保障。他强调:“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能够惩恶扬善。那些不愿意接收艾滋病人的医院,那些因为病人钱不够中断了手术的医生,那些诬告扶起倒地老人的人,所有这些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律如果不能惩治这些恶人,就无异于鼓励非道德。”

      很多委员和陈振东委员的观点一致,都期待通过法律的权威和强制力,为道德和良知筑牢底线。

      民盟中央副主席郑惠强委员提出的道德立法建议很具体,就是制定助人行为保护条例。“道德滑坡,简单地对某些个人或者群体进行道德谴责是没有意义的。要从法律制度和社会机制层面着手,让助人者无后顾之忧。要加强对助人者的保护力度,加大对被助者诬陷助人者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可随意倒置举证责任,让助人者自证清白。”

      张穹委员认为,当人们面对帮助别人反被诬陷这样的事件感到无力时,想到了法律的力量,将法律和道德交织在一起,试图通过将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约束,解决现实的无奈。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法治的进步和社会对法律规范的呼唤。但是,这也反映出社会大众普遍存在着立法依赖问题。

      张穹说:“立法不足是长期困扰我国法治的一个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们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一遇到问题就依赖立法,这是典型的法律万能主义逻辑。我们现在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有些确实需要通过立法解决,但也有很多问题超出了法律的范畴,还是需要通过社会建设、道德建设来解决。”

  • 字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潮汕商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