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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陈洪镔    2014-09-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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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监会汕头监管分局、中国保监会汕头监管分局联合举办的“和谐金融 幸福汕头——汕头市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益宣传活动 在市区人民广场举行。副市长赵红、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李丹儿出席活动。

    在宣传活动过程中,全市金融机构代表共同签订了《汕头市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约》,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庄重承诺。30多家银、证、保金融机构也现场设点宣传金融服务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据悉,去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积极组织、指导澄海区率先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工作,在签订银行业自律公约、建立信息收集平台、收集监管建议、协调纠纷矛盾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下一步,我市将全面铺开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活动,逐步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此次签订的《汕头市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公约》有25条,主要内容包括:承诺诚实宣传,依法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充分和可为消费者理解的相关信息;承诺对消费者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承诺保证营业网点适当、合理地安排营业窗口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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