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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力保公共财政民生支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     2014-09-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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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来,广东揭阳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严峻增收节支形势,坚持把保障公共财政民生支出摆在落实预算支出的首位,大力加强和改进预算支出管理,力保公共财政民生支出。上半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21.0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37.79%;共安排省“10件民生实事”支出13.63亿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27.5%,其中地方财政安排支出7.46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69.8%。

  一、坚持民生优先,竭尽所能保障。

  坚持民生为本的公共财政价值取向,积极筹集、调度、集中、善用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力度。一是预算倾斜挺民生。按照民生优先的预算编制原则,统筹整合项目和财力,科学编制财政民生资金支出预算,倾斜财力保障公共财政民生支出。二是资金先付保民生。在今年来财政增收节支严峻、资金调度艰难的情况下,预算执行中做到民生资金拨付先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如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提前告知下达补助资金指标后资金尚未下达,县级国库无法垫支,市财政先行安排资金给予垫付。三是加快支出惠民生。落实民生支出进度责任制,严格按进度拨付资金,中央、省各项政策性及专款一次性资金市级财政在5个工作日内即办理拨付到县级财政,并督促县级财政尽快拨付到项目单位及相关个人,提高民生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为民生政策落实提供及时资金保障。

  二、加快理财转型,提高保障能力。

  坚持以“费”向“事”行、“钱”由“效”转为导向调整理财工作思路和理念,加快财政支出转型,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一是界定供给范围,厘清支出界限。按照公共财政价值取向,合理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厘清财政与社会、市场边界,切实解决财政支出在经济调节“越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缺位”的问题,促进财政资金逐步退出竞争性分配领域,支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二是完善引导机制,构建共建局面。树立“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发挥财政利益引导和资金杠杆作用,构建民生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民生工作由政府包办逐步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参与转变,提供服务的生产主体由公办逐步向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以及购买服务的多元投资转变。三是节约一般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行政开支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等一般性支出,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财力保障国计民生,保障经济运行困难时期群众的基本生活。严格预算追加审批,除国家政策规定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需要外,预算执行一律不再新增支出安排。

  三、加强制度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积极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监管制度,推动财政监督制度化、常态化,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惠民政策效果。一是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暂时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财政报帐制度,对低保补贴、种粮直补等个别拨付对象资金量小的民生资金,健全专户专帐管理,提高民生资金拨付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资金监督。制订了《揭阳市财政局2012年“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关于落实“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监督检查工作分工的方案》,把民生资金落实检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执行《揭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财政民生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三是加强资金绩评。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重点民生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实行资金使用管理“问效”、“问廉”和“问责”,着力改变民生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探索绩效预算管理模式运用,提高财政分配科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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