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新动向 >> 正文

汕头为电子商务专门立法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正新    2014-08-31     浏览:

  • 字体:

      昨日,汕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也是广东省首个为电子商务专门立法的城市。

      《办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的主管部门、规定了培育和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扶持措施、规定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了电子商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等。

      网购投诉难问题最近很受公众关注,而此次汕头立法的亮点则包括了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进行创新。《办法》明确了电子化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力图解决消费者维权时举证难的问题。同时设立由政府和加盟企业共同注资、第三方监管的消费者维权基金,为陷入消费纠纷的消费者提供先行赔付。 

  • 字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潮汕商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