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指政府有意推行空置税。这其实只是梁振英在接受访问时的一个被动的响应,并不代表政府已有这种构思。情况是有记者问梁振英,若果发现地产商囤积居奇,政府会否考虑向他们征空置税,梁振英的响应是他不会排除这个可能,但没有说一定会征收。我估计推行的机会不高。
其实,近年我一直有倡议空置税,但我认为应该推行的地方是在内地,而非香港。内地的空置率很高,有些城市可高达三成,资源大量被浪费。引入空置税,可增加空置的成本,促使业主早日把物业出租或出售,有利于楼价与租金的合理调整。
然而,香港的情况很不一样。现时香港住宅物业的整体空置率只有4.3%,以世界标准来说,属于偏低水平。欧洲有些国家的空置率可以高达双位数字。香港的楼宇资源可谓已利用得十分有效。在这种情况下还引入空置税,究竟能有多大的改善空间,实属疑问。
一般而言,楼宇买入后要安排装修,而出售或出租前,亦要花时间物色客人,空置在所难免。另一方面,二手市场的交易,并不一定是甲乙之间的单位直接互换。甲想买乙的单位,但甲的单位不一定是乙想要的,结果乙买了丙的单位;而丙又买了丁的单位,不知要转接多少人,才碰到一个肯买甲单位的用家。
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有单位要被空置。5%左右的空置率是大部分政府都可以接受的自然空置率。香港近年的空置率都不足5%,香港的问题不是空置过甚,而是供应不足,征空置税未能对症下药。
不过,现时市民最关心的,不是二手市场的空置率。因为的确有个别发展商长期持货不肯开售,似乎刻意在待价而沽。市民觉得向这类公司征收空置税,可促使他们及早按市价开盘,增加市场供应。
然而,这并非主流现象:大部分发展商都倾向将自己手上的单位,在入伙前就全部售清,早日收回资金作新的投资。因为,这样他们才可以提升资金的运用效率,赚到的钱会比囤积居奇更多。
现时,由于供不应求的情况严重,大部分地产商都能够在楼宇入伙前已把手上的单位卖得七七八八;过得一年半载后,更所余无几;反映现时香港的房屋问题与主流地产商的销售模式无关。在这种情况下推空置税,对压抑楼价帮助不大。
空置税是一种相对复杂的税种,行政成本很高,而且多少损害私有产权;政府在推出之前,宜先了解实际情况,不宜因个别地产商的行为,而向整个行业开刀。否则可能花了很大的气力,亦没法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