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财经政要近踪 >> 正文

本月起社会保障和金融服务“二合一”

    来源:汕头都市报    作者:蔡晓丹    2014-08-25     浏览:

  • 字体: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我市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汕头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该办法对社保卡的功能和用途、制作及发放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暂行办法》自本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8月31日止。

   《暂行办法》规定,社保卡的发放对象为我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享受我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社保卡的制作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由社保卡所加载金融账户的银行收取,首次申领社保卡的以及领卡后1年内因卡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可免收社保卡工本费。

   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一方面,持社保卡可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消费、医疗费用实时结算、缴纳社保费、信息查询、公共保障等业务;另一方面,社保卡含有银行的账户,该账户具有银联标准借记卡的所有功能,持卡人可以进行存款、取款、消费、转账及理财等金融业务,并可办理代收付结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

   据悉,我市社保卡分成年人卡和未成年人卡。未成年人卡的持卡人须在年满16周岁后三年内换领成年人卡,三年到期后自动停用。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到社保卡业务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涉及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信息变化的,持卡人应当同时到社保卡所加载金融账户的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换发新卡。

   另外,社保卡的制卡周期为45个工作日,自申领业务受理之日起计算。申领人应当及时到原申领机构领卡,超过6个月未领取的,须重新办理申领手续。持卡人遗失社保卡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所加载金融账户的银行服务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持卡人因故无法及时办理书面挂失的,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临时挂失。

 

  • 字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潮汕商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