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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方案确定投入823亿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2014-08-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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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投823.55亿元,提升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等保障水平,让广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到2017年走在全国前列。昨天,广东通过的《关于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勾画的蓝图显示,力争四年内让广东底线民生有飞跃发展,将让5400多万人次受惠。

   广东的GDP和财政收入连年位居全国第一,但由于广东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基数大、民生保障历史欠债多、中央财政补贴少,某些民生保障指标的底线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有较大差距。

   底线民生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该组织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内容最为重要的一次财政监督工作调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亲自带头,四个小组分赴全省各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最终形成调研报告,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报送广东省委,转送省政府。

   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要结合广东的实际,采取具体实在的措施,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让广东的民生工作每年都有看得见的进步,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扎实的提高。省长朱小丹批示,在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中,多开展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意见建议的调查研究,重点抓好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抓紧制定规划、完善政策,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改变被动局面,指示要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关于底线民生的概念和工作建议。

   经过多方反复密集调研、紧促工作,省政府又先后5次开会研究确定补助方案,最终于11月14日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朱小丹说,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端正了思想,工作作风雷厉风行,相互紧密配合,积极推动做好底线民生工作。他明确提出,各省领导要大幅压减工作经费,用于底线民生工作。

   最快速度出台保障方案

   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民生保障水平得到扎实的提高。

   方案列明六大保障范围

   四大原则:保障民生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昨天通过的《关于提高我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确立的保障范围为六大类:城乡低保(含城镇“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特殊困难人员)、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

   该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

   ——保障民生,坚守底线。坚持以人为本、牢牢守住底线民生,明确保障范围和目标要求,确保底线民生应保尽保,整体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按照“稳高、托底”的总体思路,足额保障底线民生所需资金。完善财政投入分担机制,省级财政重点支持保障水平低、保障任务重的困难地区。

   ——分类指导,分步推进。针对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分类建立底线民生保障标准,按照不同地区和不同保障项目的进度要求,分步推进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慈善捐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底线民生保障多元化供给机制。

   按照方案规定,力争到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珠三角地区达到全国前列。到2017年,建立起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底线民生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力争全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前列。

   六个项目都有具体目标

   以每年缩小四分之一差距的速度,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实施方案细化了具体目标:

   ——落实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近期重点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全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达到全国前十名,2015-2017年保持在全国前十名。城镇“三无人员”纳入城镇低保范围。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根据《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近期重点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起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人均供养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前十名。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对照总体目标,从2014年起,以每年缩小四分之一差距的速度,提高全省城乡医疗救助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前十名。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14年7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80元/月,达到全国前十名;2015年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达到全国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参照沿海省份的残疾人保障标准,每年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全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2015年起达到并保持全国前十名。

   ——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全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5年起,全省孤儿生活保障水平达到并保持全国前六名。

   欠发达县市区分为三类

   要求优先保障底线民生所需支出,落实本级财政分担比例。

   实现这些目标,钱从哪里来?实施方案详细规定了具体资金保障。

   据介绍,2014年起,省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人均财力水平和补助对象人数,将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县(市、区)划分为三类补助地区,省级财政分别按50%、60%、70%的比例给予补助;基础养老金补助仍按省级财政50%、市县财政各25%的原则分担。珠三角地区自行解决。补助办法(包括补助比例和分类地区)适用期限为2014-2017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来源由省财政厅按有关规程另行报批,并列入年度省级财政预算计划。

   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优先保障底线民生所需支出,切实按照底线民生保障项目、保障对象、保障水平,落实本级财政分担比例,确保底线民生保障所需资金足额纳入每年的预算安排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所需资金都已经有“出处”

   全省共投入823.55亿元到各类保障项目,省级财政共需补助356.32亿元。

   据此测算,2014-2017年全省共需投入资金823.55亿元,其中: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619.58亿元,省级财政共需补助356.32亿元。

   具体到各类保障项目,城乡低保项目全省共需资金228.54亿元,其中省财政支出110.42亿元;五保供养项目全省共需资金75.34亿元,其中省财政支出39.07亿元;医疗救助项目全省共需资金100.36亿元,其中省财政支出54.65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省共需资金308.12亿元,其中省财政支出112.57亿元;残疾人保障项目全省共需资金88.99亿元,其中省财政支出29.35亿元;孤儿保障项目全省共需资金22.19亿元,其中省财政支出10.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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