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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汕潮职工可来揭办理相关业务

    来源:揭阳日报    作者:黄燕丹    2014-08-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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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上月传出汕潮揭住房公积金可跨市贷款的好消息后,不少市民对该举措的实施翘首以待。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该中心办理业务了。

   据了解,随着汕潮揭同城化步伐的加快,三市经济社会各领域互动频繁,交往日益密切,尤其就业互动日渐增多,广大群众对跨地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更加迫切。对此,汕头、潮州、揭阳三市上月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跨市贷款合作协议,而我市《关于在潮汕三市办理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已于近日发布,对贷款对象、所需申请资料及办事程序均予以具体明确。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林仕彬介绍,自7月1日起,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三市职工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市贷款。在汕头、潮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需在揭阳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需到汕头、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相关缴存证明;同样,在揭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用于向汕头、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审批的要件、程序和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贷款偿还办法按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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