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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思立:寓税于价该适时休矣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2016-05-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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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税于价把税收始终隐藏在价格之中,还会使社会经济波动、价格变动的集聚点都有税收的影子萦绕;而且,管仲提出寓税于价的“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的本质也与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相悖。

改革思享

寓税于价,貌似曲高和寡的问题,其实和中国公众的利益休戚相关。

聊此话题因为与5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的营改增有关。营改增之于财税改革是重头戏,而财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扮演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柱角色。因而,如何在税制改革中适时进行价税分离,不仅可以推动税制改革,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而中国普遍实施价税合一的制度,价内税的典型案例就是经常被大家诟病的成品油油价。目前北京92号汽油的售价为5.69元/升,其税负约为50%。以全球汽油价格网发布的世界油价排行榜来看,剔除了税负之后的中国成品油油价居于全球中位偏低水平,甚至许多比中国收入水平低得多的国家,油价比中国还贵。而公众的认知恰恰相反,认为中国的成品油油价属于全球最贵的行列。显然,价税合一不仅扭曲了价格信号,甚至给国家治理带来挑战。

为了简化以上讨论,笔者没有附加两大因素:其一,不讨论成品油税负水平,就汽油的税率而言,美国约15%、英国约59%、德国约56%、日本约42%、韩国约52%,列举的主要国家的税率与中国税率高低以及税率存在高低之别的原因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其二,中国成品油不含税价格虽处于全球中间偏低位置,但其油品质量、垄断成本等因素亦不在本文涉及。

謷述至此,笔者想说的是:中国的价格要素包含太多的税赋因素,价格就不是完全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信号,也就无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当然,追溯历史,中国本就有寓税于价的传统,并且达2700多年之久。中国历代都是把税收隐藏在商品里,实行间接征收,使纳税者看不见,也摸不着,神不知鬼不觉中就纳了税,而且也不至于造成纳税者心理上的抵抗。老祖宗的这套手法源于春秋时期齐国相国管仲提出的寓税于价:“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

价税合一确实较之价税分离更模糊,也更简便,有利于隐藏税负,不易引起纳税人的反感,征收也比较方便,但价内税一般都是转嫁税,往往给了纳税人转嫁超额税款、赚取超额利润的条件,甚至可能会发生偷税、逃税的行为。

寓税于价把税收始终隐藏在价格之中,还会使社会经济波动、价格变动的集聚点都有税收的影子萦绕。而且,在实行供求决定价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要素却富含了较多的税负因素,将对经济行为产生扭曲的影响,还会干扰税收功能的发挥,从而带来市场运行效率的损失。再有,管仲提出寓税于价的“取之于无形,使人不怒”的本质是一种统治术,显然也与现代国家治理理念相悖。

虽然中国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曾有过价税分离的设想,但考虑到各方面的风险,最终暂缓实施了价税分离。随着国家治理的需要和征管技术的进步,笔者以为,寓税于价该适时休矣。

而实施价税分离,既可以发挥流转税的长处,也可以避免间接税较难体现公平税负原则,进而过渡到更为公平合理、更能体现税收中性的直接税制。例如在西方国家,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消费者可以依据购物清单的姓名、类别和所含税款,在个人收入应纳税所得中进行抵免,以达到公平税负、接济贫困的目的。

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具有“谋一域促全局”的功效,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但笔者更愿意强调营改增中凸显的寓税于价问题,适时推进价税分离既有利于税制改革的深入,也有利于价格真正成为精确引导资源配置的信号。

故而,寓税于价该摒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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