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新动向 >> 正文

汕头龙湖区规定修车洗车不得占用步道

    来源:大华网    作者:    2016-10-31     浏览:

  • 字体:

近日,龙湖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修车店及洗车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统一规范,打造样板,通过示范带动,年底前完成辖区中心城区所有洗车店的整改,从而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满意度。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汽车美容、洗车服务相关行业迅猛发展。然而,洗车店占用人行步道洗车,经营过程中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现象一直屡禁不止,深为市民诟病,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随着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消除修车店及洗车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行为,龙湖区委区政府加大整治力度,在全区开展修车店及洗车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占道洗车、修车、未按排水要求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非法改装车辆、收购废旧车辆的修车及洗车场所,推动全区修车店、洗车店的管理工作走上长效化、规范化轨道。

据悉,今年以来,龙湖区由环保部门牵头以金晖庄为试点开展洗车店规范化整治,完成金晖庄9家洗车店的改造,在此基础上,区开展了丰泽庄洗车店整治,目前也取得初步成效。为加快推动全区洗车店的规范化整治,龙湖区委区政府召集了区环保、城管、工商、各街道,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订了《洗车店规范化经营要求》,明确整治工作思路,落实全区7个街镇各选择一个洗车店作为示范点,由区环保、城管等部门指导开展规范化整治,以示范点为样板开展各街镇洗车店的规范化整治。整治工作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洗车店必须具备入室经营的条件,即每个洗车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并对长度和宽度作出要求;每个洗车位的四周必须配备排水明沟,洗车废水通过明沟排入沉沙池处理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杜绝污水横流,对沉沙池的容积也有明确要求;所有产生噪音的设备均须设置于室内,并配套减震降噪设施,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要求洗车店经营者强化经营管理,确保不超门店经营,不占道停车、洗车,实行“门前三包”,保持店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力争年底前完成辖区中心城区所有洗车店的整改,明年2月完成全区所有洗车店的整治。

  • 字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潮汕商人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