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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出租车新运价7月1日起执行

    来源:汕头都市报    作者:     2014-09-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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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运价起步2公里5元,车公里运价2.4元

        ●新运价增加回空费和夜间加价,停歇费也作调整

        本报讯(记者 郑成武)记者29日下午从有关会议获悉,明天起我市出租车将实行新运价,新运价收费标准实行全市统一运价管理,中心城区、各区县营运出租小汽车不分车辆类别,执行同一运价标准:起步2公里运价为5元,车公里运价统一为2.4元,分4段计价,每行驶0.25公里运价为0.60元。

  出租车新运价明起执行

  出租车起步价和公里运价调整问题,一直受到市民、出租车企业和司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物价局、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多次开展调研,从去年4月开始启动我市出租车运价调研工作。

  今年2月,市交通运输协会出租车分会向物价局提出调整出租车运价申请。市物价局按规定程序于4月10日召开了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向市政府上报了我市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6月1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通过了市物价局上报的出租车调价方案,我市新的出租车运价将从今年7月1日执行。

  新运价起步2公里5元

  据了解,我市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是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出租小汽车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7年6月1日执行至今。目前,我市营运出租小汽车(五座以下)的收费标准实行全市统一运价管理,中心城区、各区(县)出租小汽车执行同一运价,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类车起点2.5公里运价9元,每超过0.25公里运价0.70元;二类车起点2.5公里运价8元,每超过0.25公里运价0.65元;三类车起点2.5公里运价7元,每超过0.25公里运价0.60元。

  据悉,新运价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和规范出租车运价及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精神实行。新运价收费标准实行全市统一运价管理,中心城区、各区县营运出租小汽车不分车辆类别执行同一运价标准:起步2公里运价为5元,车公里运价统一为2.4元,分4段计价,每行驶0.25公里运价为0.60元。按此计算,一、二类车起步价降幅为30%和20%,公里运价降幅为14%和8%。

  此外,新运价还增加了回空费、夜间加价,并对停歇费适当作了调整,具体为:停歇费(含塞车、等候费)4分钟内不收费,超过4分钟的每分钟收费0.3元;单程超过20公里的(不含20公里),按公里运价加收30%的回空费;夜间11时至次日凌晨6时,按运价加收20%计价。据悉,新标准不含过桥、过渡、公路通行费(年票制除外),终点运价金额按四舍五入收取保留到角,同时建立动态的出租车运价与燃油价格联运机制。

  8月起执行计价器收费

  据了解,我市目前有出租车约1100多辆。市质监部门对全市现有出租车进行安装、调校计价器芯片的过渡期为7月1日至7月31日。在此过渡期间,出租车计价器若已安装调校完毕,运价则按表显示金额收费;若出租车计价器尚未调校,运价则按汕头市物价局监制、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印发、张贴在车厢内的《汕头市出租小汽车“的士”运价对照表》(详见附表)公布的新标准执行。从8月1日起,全市出租车统一执行计价器显示收费标准。

  目前,全市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司机正全面贯彻落实新运价标准。7月1日前,每辆出租车将张贴“起步价统一2公里5元”的宣传标语和新的运价表,同时公布市物价局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将组织2个检查组,对新运价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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