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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汕台现代物流业发展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     2014-09-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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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汕台海上货运直航优势,推动汕台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近期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与民建汕头市委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副市长、民建汕头市委会主委余健明和市政协副主席林依民带领下,就“抓住两岸直航契机,加快汕台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专题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4场会议,听取市交通局和市港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分别与18家企业和行业协会、9个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座谈交流,走访相关部门和企业,并实地察看了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汕台海上货运直航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1月18日,我市首开对台海上货运直航,成为省内首次对台直航的城市。市政府及时出台《关于鼓励开通汕头港对台湾海上货物直运首航若干意见》和《关于驻汕口岸查验单位推动汕头港对台湾海上货运直航便利措施》,汕头海关、汕头检验检疫局、汕头海事局等中央、省驻汕单位和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有效地促进汕台直航业务的发展。对台海上货运直航的开通,不但提高了汕头口岸货物的运送速度,也节约了货物的运输成本(货物通过直航航线从汕头港运达高雄港,较原经香港转口运输时间可以减少2天以上,每个40尺集装箱货柜的运输费用可减少约200美元),有利于降低汕台商品进出口成本,一些企业已从中受惠,业务不断拓展,汕台海上货运直航开局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存在五个有待改进的环节

   (一)是航线知名度不高,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通过该航线出口货物的企业较少,主要原因有:一是汕台海上货运直航时间不长,航线知名度不高,相当部分企业对该航线的具体情况知之甚少。二是部分企业对通过汕台直航进出口的便利性及对各有关部门所提供的优惠措施了解不足,依然沿袭通过深圳、厦门等异地报关出口的做法。

   (二)是货源流向构成不平衡,进口货物偏少。主要表现和原因有:一是通过汕台直航航线出口的大部分集装箱是原来经海运至香港的中转箱,而原来经陆运至香港、深圳、厦门等港口出口的集装箱在汕台直航后到汕头港出口的仍较少。二是货运数量仍偏少。三是进口空箱率达70%左右,空箱率高将增加航运企业运输成本。四是经台湾转口的货物较少,出口至台湾和经台湾转口的货物比大约是4比1。五是从台湾来的货物要从高雄港绕道广州、深圳后再抵汕头港,延长货物途中运输时间,不能满足部分对运输时间要求高的货物运输要求。

   (三)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问题有:一是对台直航的码头少,目前,开通直航的仅有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其他码头尚未开通直航。而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不适宜装卸水泥、砂石等散货。二是缺乏大型专业深水泊位,无法满足大吨位货轮停靠。

   (四)通关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至今没有口岸联检大厅,无法实施一站式服务,通关效率受到限制。二是通关手续比较繁琐。

   (五)物流网络尚未形成,影响汕台海上货运直航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物流经营管理相对落后,信息化程度较低。对同一票货物,企业需准备多份单证分别递交海关、商检、边检等口岸部门,信息无法共享。二是大物流网络尚未形成。三是缺少国际性大型物流公司,物流行业还未形成有效竞争。

    五点可行性建议

    联合调研组提出以下5条建议:(一)加大扶持和推介力度。建议市政府联合汕头海关,组织涉港部门赴潮州、揭阳、梅州和汕尾,向当地有关单位,尤其重点行业和企业,宣传推介汕台直航的优越性和企业受惠的具体事项,拓展腹地,争取货源。要加大引台招商工作力度,积极邀请台湾港航界、台塑企业和物流企业等台商来汕考察,推介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汕台海上直航的便利措施。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企业与物流公司赴台开展对口经贸考察或者开展采购活动,增进汕台企业互动,寻求两岸经贸发展新的商机。建议市政府将《关于鼓励开通汕头港对台湾海上货物直运首航的若干意见》的优惠期时间由半年延长至一年。建议税务部门对从汕台直航航线出口货物的企业优先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吸引陆运至异地出口的企业转本地海运出口。

   (二)充分发挥高雄港作为中转港优势,促进转口贸易发展。建议由政府部门主导,由行业协会搭台的形式,组织汕头港航企业和物流企业与台湾港航企业和高雄的物流企业对接,承揽货物,走汕头——高雄——目的口岸的航线,充分发挥高雄港中转省时省钱的优势。

   (三)强化汕头区位优势和辐射作用,发掘进出口货源。据市港口管理局和港务集团等单位深入汕头港腹地的货源调查和情况分析,汕头港腹地货源比较充足,有很大潜力待挖,需要进一步开拓,建议海关、检验检疫、港口等部门推行“无水港”服务模式,逐步把业务延伸到企业所在地,把可以在企业所在地办理从汕头海运出口的手续就地办妥,方便企业,吸纳腹地货源从汕头港出口。

   (四)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改善进出口通关环境。尽快建设口岸联检大厅,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联检单位应尽量减少开箱率和查验率,建议检验检疫部门参照深圳等地的做法,取消非法定三检货物需要《进出口货物提装货单》的规定,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对海运出口货物接受申报和查验放行时间与陆运相同,促进汕头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长。

   (五)加快港口物流设施配套和建设,确保汕台直航可持续发展。根据珠池港区港口机械、堆场、疏港铁路等配套设施完善,适宜开辟沙石、水泥等散货直航,广澳港区深水码头有利于大船化操作,物流成本优势突出的实际情况,建议适时增加对台直航航线,争取增加挂靠台湾的其他港口,扩大货物集疏范围。鼓励引进国际大型物流公司特别是台湾与厦门等地的大型物流企业来汕落户,充分利用其经营网络,实现与台湾的物流对接,开拓汕头港口的揽货空间,为汕台直航提供更充足的货源与配套服务,确保海上货物直航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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