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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生:重组不只为估值聚焦核心业务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2018-12-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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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下午,针对日前公布的重组方案,TCL集团(000100)召开了说明会。面对在场的北京商报等媒体,以及部分券商代表、律师和评估师,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回应外界质疑表示,重组不只为了上市公司的估值,主要是聚焦核心业务,使业务结构更为清晰,“当然,重组也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市场回报率”。

12月8日,TCL集团抛出了一份重组方案,TCL集团拟合计以47.6亿元向TCL控股出售9家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若实施,意味着消费电子、家电等智能终端业务以及相关配套业务将从TCL集团剥离,TCL集团将以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产业为核心主业。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对方为TCL控股,该公司实控人和股东正是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在内的高管团队。

此事不仅受到广大投资者的质疑,同时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组方案公布后,深圳交易所向TCL集团一口气发出包含“31问”的关注函。

针对市场上对此次交易“股权贱卖”的质疑,TCL集团董秘廖骞指出,2004年TCL电视等终端设备的利润率约为22%到26%,而到2018年6月,利润率只有9%,这与上下游整体供应关系有关,因此价值也不能以十几年前110亿元的市值来计算。

TCL集团此前曾披露,整体来看,消费电子及家电等智能终端业务在过去两年中亏损额较大、负债额及资产负债率较高;部分标的公司因历史亏损,尤其是移动智能终端业务板块出现巨额亏损,导致智能终端业务群整体出现较大亏损,因而形成负资产;尽管标的公司整体在2018年上半年取得了一定改善,但经营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李东生坦诚表示,终端业务不应该是现在这样的表现,新技术的发展、颠覆性、迭代性都是影响因素,但分离出去也是正确的选择。“我们的团队愿意投入,负责人也要负责任,这个业务能够做好,未来全球需求量会继续上升,再加上人工智能的结合,市场空间还是很大的。”

关于4亿元品牌使用费太低的质疑,李东生强调,TCL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从没有把品牌授权费作为一项收入,现在也没有品牌授权费,未来会通过品牌基金来进行运作。

TCL集团曾在回答交易所询问时称,本次交易涉及的商标使用安排,不涉及TCL集团商标的权属转移及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TCL集团商标仍然归TCL集团所有,TCL集团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TCL控股承诺对TCL商标的广告投放、整合传播、体验营销、维护、推广及管理投入费用,TCL集团将不会额外对该等与标的资产使用的相关TCL商标维护、推广及管理等事项投入费用。据了解,2016年及2017年TCL集团对TCL商标的广告投放、整合传播、体验营销、维护、推广及管理的投入总体费用水平均约为4亿元。

另外,有业内人士认为,近一年多以来,由于市场整体供过于求,面板行业处于“熊市”阶段。华星光电过于单一,难应对市场风险。

对此,李东生认为,面板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大,譬如三星显示,利润率达到20%,华星光电是14.5%,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而且华星光电近几年销售收入一直在增加,获益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最近华星光电正在计划调整经营战略,对解决既有问题做充分部署,考虑在股东会之前公布2018年的财务经营预测,同时公布2018年预分红的方案,并对2019年的业绩增长做一个承诺。”李东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和信心。

李东生最后总结,过去两年,终端业务成为集团业绩的拖累,从中期的角度来看,这种剥离将有利于TCL集团的盈利能力加强、销售的增长、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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