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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各级各部门强化服务管理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郑梦婕 黄邦敏    2014-0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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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汕头市奋战300天掀起重点项目建设大会战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1至7月完成投资103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完成的101.8亿元投资额。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强化服务管理的过程中,为重点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大大方便了重点项目单位,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项目投融资环境,对推进项目建设起到良好效果。

    为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投资拉动战略,汕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汕头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又于今年3月份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根据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建立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对重点项目报批事项优先办理,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实行一次告知、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属于国家和省审批权限内的报批事项,有关部门及时将项目立项申请、用地预审、用海预审和环评等初步审查意见分别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按照对口原则及时跟踪,主动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汇报衔接,积极跟进落实市领导已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的重点项目。各审批事项纳入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察,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推进中涉及到的土地、拆迁等问题,我市在加大重点项目政策处理过程中,上下联动,部门配合,攻坚克难,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落实和解决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单位都按要求成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在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解决了一批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了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征迁、杆线迁移等政策处理任务。

    记者从汕头市发改局提供的“各部门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具体办法”汇总表中看到,我市市直涉及重点项目审批和管理的十几个部门以及六区一县在《汕头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纷纷根据各自职能,出台更为具体和具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市发改局规定,凡列入国家、省“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市年度重点建设计划项目均视同同意立项,可直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向市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实行串并结合审批,该局提前介入、同步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市港口管理局对在港口进行疏浚、采掘、爆破等可能危及港口安全活动许可由原20天提速为“即办”;市公安消防局规定重点项目均可网上优先办理,并设立网上“重点工程直通车”服务平台;金平区出台《列入市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成立重点项目联系审批会议制度;濠江区在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为项目单位提供延时、加班服务。这些措施办法的出台实施,为重点项目建设亮起一路“绿灯”,开辟了高速运行的安全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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