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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控规通过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     2014-0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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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规划范围位于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北部,西邻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东至黄山路,北起中山东路,南至汕头港务集团公司堆场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

    规划区划分为企业总部区、金融商贸区两大功能分区。

    规划以嵩山路以东片区作为近期启动区域,以嵩山路以西片区为中远期建设区域。

    9月16号上午,汕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郑人豪主持召开汕头市第二届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以及多个“三旧”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记者了解到,根据《汕头市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将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和高端服务业,打造粤东地区金融商贸、潮商总部和后勤服务基地,吸引外来大型企业集聚落户,促进各地潮商回归投资,形成企业总部集聚效应。

    近年来,汕头市加快打造粤东区域中心城市。不少央企、大企业、以及汕头市的上市公司都看好汕头区域中心地位,希望在汕头设立总部办公和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汕头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抓紧解决总部用地,在珠港新城规划出一块总部经济园区先行启动,尽快解决有关企业的总部办公用地问题。据了解,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规划范围位于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北部,西邻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东至黄山路,北起中山东路,南至汕头港务集团公司堆场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将作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的启动区。规划方案盘整了珠港新城土地资源,通过引导粤东地区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境内外潮汕籍企业入驻建设总部大楼,启动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建设,吸引总部企业、金融机构初步聚集,成为展示城市形象、企业实力的窗口,以及推动汕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区域中心城市服务功能的重要引擎。

    此次的规划区划分为企业总部区、金融商贸区两大功能分区,中间贯以中央景观廊。

    规划延续主要城市道路网格局,衡山路、嵩山路、黄山路继续往中山东路以南延伸,规划形成“三纵一横”的干道路网格局。规划以嵩山路以东片区作为近期启动区域,以嵩山路以西片区为中远期建设区域。随着珠池港区用地的逐步置换,在近期建设区域的带动下,逐步推进实施。

    规划对珠港新城进行整体考虑、统筹规划,规划实施将充分考虑广澳港区建设和珠池港区功能置换的时序,分期、分批逐步推进,既有效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又保证港区近期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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