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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年均收入低于1500元困难家庭纳入低保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林馥盛    2014-0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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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是幸福汕头的基础和前提。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是政府和各级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去年年初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到低收入群体生活并提出“关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受到了市民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市不仅建立了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而且将人年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并落实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项配套措施,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全面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市不断规范、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加大救助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保障体系,使得贫困居民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据了解,2008年以来我市先后3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目前,全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为城镇137元、农村84元,比2007年底分别提高了53元和35元。与此同时,我市从2008年起逐步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济范围,享受低保人数逐年增加。

  为更好发挥低保制度的社会效益,我市出台《汕头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实施意见》,补贴联动机制的建立,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援助体系,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及时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市民政局正拟定中心城区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将相应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并抓紧对本地家庭人年均收入低于1500元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进行调查摸底,对调查确认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此外,我市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帮助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难问题。大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惠民便民的公交价格政策,推行公交“一卡通”,对低保户、五保户家庭等低收入群体实施电信资费优惠措施等,多形式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帮助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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