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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

    来源:     作者:     2014-09-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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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探索利用街道、社区的一些闲置房产改建为养老机构,由社会热心人士承办运营管理、政府给予一定资助的形式,大力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日前,我市出台《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未来老龄事业发展绘就路线图。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实现本市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5%以上。在农村,继续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政府和社会救济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到2015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覆盖45岁以上重点参保人群,引导、鼓励中青年农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模式。从2012年到2015年底,各区每年至少兴办1家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每家床位数在40张以上,确保全市民办社会养老机构达到24家,总床位数不少于960张。同时,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享受居家养老的人数突破4000人。

   我市将逐步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在2012年底前先确保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五保老人高龄津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在2015年前力争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实现全市80周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做好老年人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推行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大病待遇水平,逐步实现财政统付老年人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减免老年人门诊挂号费。到2015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99%以上。

  “十二五”期间,我市还计划新建或改扩建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140个,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加强老年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群众文化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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