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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7万元,潮州湘桥立案处罚首宗非法行医行为

2022-04-29 浏览(15)

4月28日,笔者从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本月初,桥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潮州市卫监所、湘桥区卫健局对恒大城小区内一家个人“医疗”场所开展突击检查活动。经查实,现场有一人员正在坐诊从事诊疗活动,该场所尚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悉,该案是湘桥区自第一批158项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以来,第一宗涉及医疗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举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相关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该场所负责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执业,已违反规定且证据确凿,依法应予行政处罚。”桥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张杰辉说。

对此,桥东街道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负责人肖某进行立案处罚,取缔其行医场所,收缴现场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一批,现场没收违法所得钱款2000元,并处罚金7万元。

张杰辉表示,自第一批158项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以来,为做好基层行政执法,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研究学习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与上级职能部门对接,通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妥善办理案件。

湘桥区表示,本次案件的处置,进一步加强街道对无证行医场所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当前,湘桥区各镇街在区委、区政府的强力支持下,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各镇街将利用好综合执法权限,突出靶向执法,监管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逐步形成高压执法态势,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